
说明:备注中注明“可提出复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到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社会工作部(金东区人民政府机关1号楼418办公室)提交书面的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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