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就业服务中心推荐,拟招用何立华等5人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洪雅县人社局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九胜大道371号,联系电话:028-38870182,邮编:620360)。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拟招用单位 | 拟安置岗位 | 拟安置人员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情况 | ||
洪川镇人民政府 | 文塘社区保洁保绿 | 何立华 | 男 | 56 | 首次上岗 |
洪川镇人民政府 | 文庙社区保洁保绿 | 鲜红秀 | 女 | 47 | 首次上岗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东岳社区保洁保绿 | 孙朝莲 | 女 | 46 | 首次上岗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东岳社区保洁保绿 | 余自群 | 女 | 45 | 首次上岗 |
余坪镇人民政府 | 新安社区保洁保绿 | 郑会霞 | 女 | 49 | 首次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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