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6日发布的《泸州市信访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取等程序,我局拟聘用聂福玲为编外人员。现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泸州市信访局反映。举报者应署名,并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315183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 | 专业 | 学历 | 面试成绩 |
1 | 聂福玲 | 女 | 26 | 四川师范大学 | 法学 | 本科 | 88.7 |
泸州市信访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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