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的相关规定,经前期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将岗位调减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岗位调减
按照《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相关规定:“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02023特教美术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岗位招聘数1个,实际报名人数为0,按规定取消该招聘岗位。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总数由51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26个、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21个、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岗位4个),调减为50个(其中:高校毕业生岗位26个、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20个、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岗位4个)。
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按照《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个人简历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二)原件校验方式
由应聘者提供应校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考核资格,领取《笔试准考证》。
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要求提交原件校验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高校毕业生岗位须提交的资料:
(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0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51名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如系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要求,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提交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栏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7)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和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人员岗位须提交的资料:
(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所属20家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51名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要求,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应提交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栏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报考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人员岗位应聘者提供)。
(7)由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的证明1份(证明样本见附件3);
如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还须提供该民办学校(幼儿园)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鲜章)。
(8)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聘用(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清单,提交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
如《任教经历证明》盖章单位与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盖章单位与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9)《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者现场填写)。
(10)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记载的内容应与档案记载的内容一致,如在审查档案时发现原件校验提供的资料内容与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如档案所记载内容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公布原件校验结果
时间:2025年4月3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笔试
时间:2025年4月12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小学校(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996号)。
详细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原件校验时现场领取)。
(三)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时间:2025年4月14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面试
时间:2025年4月20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小学校(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996号)。
详细安排见《面试通知书》(公布笔试成绩后现场领取)。
(五)公布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2025年4月23日前。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
具体工作安排如有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5、028-83976011
监督举报:
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网址: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du.gov.cn/)
附件:
1.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4.附件4: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考核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原件校验时间安排表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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