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新津区202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规定:“原则上同一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初审通过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以下岗位因报名人数(初审通过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现将取消部分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 招聘单位 | 取消的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初审通过数 |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0301康复医师 | 1 | 0 |
|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0303超声科医师 | 1 | 0 |
| 普兴街道中心卫生院 | 0601超声科医师 | 1 | 1 |
成都市新津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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