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及人员性质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不具备公务员及事业人员身份,属于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政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
4.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处罚、刑事追究(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5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蓝底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3.报名地点:区委政法委政治部 (利州区委区政府万缘第三办公区14楼)。
四、考试
考试通过面试进行,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面试合格者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面试、体检合格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聘用期内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9-33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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