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中共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隆昌市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中共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隆昌市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中共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隆昌市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名单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

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上午。

三、体检要求

(一)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及时与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一股联系。

(二)参加体检人员不吃早餐,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具体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三)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三楼会议室集合(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一段87号),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液体类物质,已携带的需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15884832608

咨询电话: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0832-3937030

中共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0832-3938959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附件:体检温馨提示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7日

附件

体检温馨提示

一、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2-3天饮食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采尿、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近视考生请佩戴眼镜。

(二)女性考生怀孕者,应在体检当天及时提示并告知带队的女性工作人员和体检医院的医护人员。如体检当天为月经期或经期前后,也应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以便体检医院做出适当的安排。

(三)请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本人所有体检项目,勿缺检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因缺检漏检或自动放弃而影响录用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积极予以配合。

二、体检相关规定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二)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书面的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当日或当场已安排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

三、体检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本人体检资格,体检结果无效。

(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如有携带者,应将手机关闭并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三)所有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体检医院,不得随意离队,注意保持秩序、安静。严禁考生家长及其他人员跟随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应在指定地点排队,顺序候检。

(四)所有体检项目检查采用对受检者实行编号的方式进行,严禁考生向医护人员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不得单独行动或私自离场,并注意保持安静、有序。当场或当日需要复查的个别体检项目,须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前往。上洗手间须报告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五)请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请主动、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本人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前,考生请勿自行离开,以便我们对个别考生需当日复检或进一步检查的项目及时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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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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