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蓉漂人才荟”彭州市事业单位引进2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规定,现将因成绩并列参加加试的两名考生考核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试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岗位 | 加试考核成绩 | 排名 | 是否进入体检 |
1 | 丹珍初 | 25909091116 | 21801012管理员 | 86.50 | 1 | 是 |
2 | 陈芳慧 | 25909090626 | 21801012管理员 | 85.57 | 2 | 否 |
二、体检相关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5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
(二)体检地点:将提前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注意查收短信,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未按规定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2025年高校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体检。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做好行程安排,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考生面试通知书、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签字笔1支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人员需进行身份检录后方能参加体检。
3.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逐项检查并遵医复检。体检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经我局同意,由体检医院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考生的聘用。女性受检者生理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待确定受孕后,可暂不做X光检查。
5.考生在体检中应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紧跟引检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冒名体检、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体检结果公布及复检安排
体检结果预计2025年6月9日前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考试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7楼718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三次。
监督电话:028-83872788(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3883505(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体检联系人:阳老师13076093929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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