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政策法规,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度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泸州市内各县(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泸州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部分职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具体见《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主要为3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5年7月1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调)。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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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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