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行政编】2025年度巴中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招若干人,07月01日~07月16日报名)

招录编制:行政编

招录地区:巴中市

岗位类型:公务员

招录人数:若干人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01日-07月16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

通江县司法局

10个岗位虚位以待

“职”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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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考调)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和一级主任科员(或其他相当层次)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职位情况详见《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巴中市内各县(区)、巴中经开区、文旅示范区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巴中市内各县(区)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部分职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具体见《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 满足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5.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6.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 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时间未满2年的。

7.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考调)。

8.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8日8:00。

1. 选择职位。公开遴选(考调)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内容,可直接与遴选(考调)单位联系。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遴选(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考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考调)人选。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7月10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7月22日至2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5年8月中下旬在“巴中党建网”(http://www.bzswzzb.gov.cn/)发布。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3: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考调〉计划名额数1:3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在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调剂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3: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由市委组织部公布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考调〉职位的还需经县〈区〉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实干实绩评价

报考开展实干实绩评价遴选(考调)职位(有关信息见《职位表》)的考生,按要求填报准备实干实绩报告表(模板届时由遴选〈考调〉单位提供)及有关印证材料,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同步提交遴选(考调)单位。考生实干实绩报告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遴选(考调)资格并实施禁考措施,同时追究参与作假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实干实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年度考核项25分,表彰奖励项25分,工作实绩项50分。遴选(考调)单位参照《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实干实绩评价操作细则》明确的方法程序、分值占比及有关要求,组建评分组开展实干实绩评价工作,完成后将评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七)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相关事宜届时在“巴中党建网”公布。

(八)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开展实干实绩评价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实干实绩评价得分×10%;其他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遴选(考调)单位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各遴选(考调)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开展实干实绩评价的,还要重点对考生实干实绩报告内容进行逐一核实查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九)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者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遴选(考调)单位根据体检情况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十)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由遴选(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十一)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由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考调)职位的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十二)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员在“巴中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者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遴选(考调)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考调)单位党组(党委)、县(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7-12380

政策咨询:

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0827-5260775

附件:

1.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pdf

2.报考提示.pdf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日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的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11个职位共选调1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调任规定》《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我市市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或市内县(区)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上人员均须任现职1年以上;在中央、省驻巴企业工作的,比照市、县(区)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且任现职1年以上;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报考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的,须为聘任在八级管理岗位上的领导人员,且任现职1年以上。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所在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7月8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内容,可直接与各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职位表》)。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5年度巴中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7月10日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5年7月22日至26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剂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8月中旬在巴中党建网公布。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通知考生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材料可在考察环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面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无领导小组讨论、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计分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按照选调计划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选调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人员组成,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体检

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竞争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在我市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顶岗试用环节,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考察、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任职

市委组织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任职培训

选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省情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选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开展选调工作的县(区)党委组织部、文旅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巴中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7-5266963

巴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27-12380

政策咨询:

巴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827-5266060

附件:2025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pdf

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日

-END-

来源: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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