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委托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所招聘人员不限区域且均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二)专业学历
专业不限,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三)能力要求
能熟练运用日常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者优先,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年龄要求
年龄:1985年7月29日至2007年7月29日之间出生(18-40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五)禁止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吸毒史,有纹身或有影响面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7月31日(9:00-17:00,工作日期间)。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西部国际高新林竹产业园2栋4层(咨询电话:19960996523明女士)。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表》2份(见附件);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2张贴于报名表)。
5.报名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完整,预留有效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不实或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入场,逾期未到视为弃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于面试后3日内公布。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实行一年一聘制,试用期1个月;
2.缴纳职工五险,具体待遇按劳动合同执行。
五、相关说明
(一)在职人员需先行解除原单位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由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2.人员招聘报名表
泸州市纳溪区金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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