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5名。
二、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9年7月3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获得证书及其他相关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5年7月31日至8月6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8月7日18: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经省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25年8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法律基础知识测试。
采用纸质版线下答题考试模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题型为填空、选择和判断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法律基础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按法律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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