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四川省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事函〔2025〕151号)《关于做好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5〕10号)《泸州市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位招募实施方案》(泸市卫发〔2025〕27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45名医疗卫生辅助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具体详见本次公告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为应届(含享受应届生政策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指医药卫生类专业已离岗尚在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医药卫生类专业尚在岗人员)等。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疗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13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健康局人事人才股(纳溪区安富街道冠山路26号)。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亲笔签名的《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医疗卫生辅助岗报名表》2份(见附件2)。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的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卷面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报考人员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scpta.com.cn/)“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所有科目均不指定专门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为《卫生公共基础》科目平均分×60%。笔试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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