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机械工程专业或化工类专业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招: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纪律处分、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或正在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见习的人员;
4.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9:00—2025年8月15日18:0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提供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发送至邮箱:346821750@qq.com
(三)联系人及电话:胡老师 0831-5416700 18881975605。
(四)录取方式: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采取现场面试方式,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见习待遇
符合条件被录用后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一年,期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2200元/月,可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适当发放年度考核绩效,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不办理五险一金。
四、地址: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5楼515办公室(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迎宾路8号)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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