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幼儿园(以下简称“天府八幼”)创办于2018年9月,成都市一级园。坐落于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协泰南街268号,总占地面积8426平方米,占地建筑面积6264平方米。建园至今,天府八幼以“至美致生活”为办园理念,将温润办园思想落实到园所的环境创设、管理规范以及课程构建中,充分落实“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自信乐学,谦逊有礼的温润儿童”“博学友爱,坚忍执着的温雅教师”,引领园所、教师和儿童的可持续发展,让教育充满温度,让成长积蓄力量,让生活满溢美好,让生命向上生长。
近年来,天府八幼先后荣获“全国幼儿美术教育实验基地”“全国垃圾分类样板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绿色学校”“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高质量发展与内涵提升项目实验园”“四川省十五届影视教育成果展示三等奖”“2022成都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园”“成都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天府新区教师发展基地校”“天府新区优秀教职工之家”等荣誉,助力每一个孩子在八幼“温暖地生活、自然的生长、共同的发展”,在发现、探索、创造、表现“真善美”的过程中展现自我、完善自我、追求更好的自我。
因园所发展需要,现招聘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积极进取,专业素养良好,综合素质优秀的专任教师及保健医生。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专任教师3名、保健医生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专任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岗位条件:
1.应具备学前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标准;
4.荣获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保健医生岗位条件:
1.专业性强,具备医学、护士、临床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执业医生资格证者优先;
2.具备托幼机构保健医上岗证,至少有1年以上保健医生岗位工作经验;具有营养师证或具有一定的营养保健指导能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1.因岗设酬,多劳多酬,优劳优酬;
2.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选先资格;
4.根据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人才支持政策要求,符合条件者可按程序申报,享受相应服务保障。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投递简历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应聘申请表。

(2)应聘申请表请备注文件名“应聘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823648427@qq.com,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24:00前。
(3)资格审核:考核小组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核
1.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幼儿园(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协泰南街268号)。
2.时间:分批次进行电话通知。
3.所需资料:应聘申请表纸质档及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相关荣誉证书、获奖材料。
4.考核方式:现场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川教〔2007〕10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 号)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电话考察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个人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并做好入职涉罪信息查询和师德审核。系中共党员的,需核查党员档案。考察合格者,进行为期不少于 7个工作日的公示。考察不合格者或存在劳务纠纷等情况的,不得聘用。
(五)咨询电话
幼儿园招聘咨询电话:18615706181(张老师)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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