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合同制】屏山县公安局2025年第1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招46人,09月24日~10月15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屏山县

岗位类型:招警

招录人数:46人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4日-10月1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屏山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

招聘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46名。其中县局文职辅警5人,其他勤务辅警41人。

文职、 勤务、职位仅用于学历层次区分,具体工作岗位按照到岗后部门分配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负责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各职位招聘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2日(含)以后,2007年10月15日(含)之前出生;

4.报考勤务职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职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要求全日制);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其中,勤务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需1.68米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条身高件至1.65米)。

6.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主动辞职不满2年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附件1-岗位表)



三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

屏山县公安局613(政工室)办公室(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133号)。

注:报名时现场测量身高,身高低于报考职位招聘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近期正面照片1张(底色不限)。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市外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区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备案表);

4.属于优先聘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进行资格初审,请务必携带原件到报名现场。

★(四)报名要求

报考信息表》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每个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考信息表》上需明确职位名称及职位代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

考 试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见下表,测试次数只有1次。



★(二)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笔试。

同时,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未达到职位招聘名额的2倍,县公安局可对相关职位招聘名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笔试公告中予以确定。

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文职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三)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缺考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公告及成绩(结果)的公布,请自行及时关注“屏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屏山公安”抖音号。

五

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试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

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

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为提高本次招聘工作效率,体检、考察政审一并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三)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关注“屏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及“屏山公安”抖音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一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微信扫码,时刻关注四川人事招考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今日还没有招考哦

    今日还没有招考哦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