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4名
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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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
护国镇、天仙镇、大渡口镇、上马镇、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岗位编码:20251015
岗位性质:城镇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名称
保洁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保安
(三)计划安置人数
保洁员:计划安置10人。其中,护国镇5人,天仙镇3人,大渡口镇2人。
劳动保障协理员:计划安置1人。其中,上马镇1人。
保安:计划安置3人。其中,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人,纳溪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人。
(四)工作内容
保洁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劳动保障协理员:根据用人单位安排,负责基层就业、创业等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保安:根据用人单位安排,负责公共区域安保及环境维护工作。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如遇急特殊情况,服从大局。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
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经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申请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困难群体身份材料到就近的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区人力资源市场(政务服务中心2楼14号窗口)或各用人单位,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现场报名,每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3.相关要求:交身份证和就业困难群体身份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确定人员)、公示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
2.专家评审(确定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职业指导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排序机制确定人员。
3.公示。对确定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公示通过后,镇(街道)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区级部门等用人单位报区就业局)同意后予以安置。由用人单位进行统筹管理,建立专项台账,对安置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及时清退。按月对在岗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区级部门等用人单位报区就业局)。
(二)薪酬待遇
劳动报酬:2200元/月,按规定参保。
五、咨询与监督
(一)解释单位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护国镇0830-4120935
天仙镇0830-8553486
大渡口镇0830-6359998
上马镇0830-4992037
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4217266
纳溪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830-6359180
(三)监督举报电话
纳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0830-421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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