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医疗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和医保政策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医保业务量呈现出显著增长态势需新增公益性岗位1个。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劳动年龄段内进行了求职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
2.经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接受就业援助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并能适应岗位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及报名方式
(一)本次选聘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
(二)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公告发出后向用人单位咨询报名,填写《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2)。
附件:1.简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
2.简阳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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