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7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24〕72号)《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古蔺县2025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古人社发〔2025〕16号)规定,结合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无法通过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常住古蔺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意识强;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通过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城镇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岗位需求表),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7日9:00~2025年10月31日17:00。
(二)岗位调整
若有岗位无人报名的,将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5年11月5日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gulin.gov.cn)上公布岗位调整信息。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现场核验申请人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就业失业状态、求职意愿等信息。
(四)专家测评
县就业局组织职业指导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员安置排序
通过测评的人员按照“零就业家庭时间长、残疾程度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高、大龄人员年龄大”的原则,进行顺位排序。县就业局根据排序结果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推荐安置。
(六)公示
县就业局将公益性岗位拟安置情况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七)人员安置备案
用人单位在安置人员到岗后1个月内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薪酬、职责及考核条款等,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县就业局进行备案。合同期限最长3年,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
公益性岗位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30-7203606
监督举报电话:0830-7222344
附件:1.附件1:古蔺县2025年下半年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求表.xls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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