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关于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2025年第四批项目制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受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聘29名项目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宜宾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建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主要负责三江新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工作。2023年2月,按照市国资委国企改革总体要求,港建公司整体并入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级子公司。目前,港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资产规模达102亿元。港建公司下属子公司6家,股权公司2家,代管公司2家。现有干部职工近20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比90%,专业中高级职称及一二级资质110余人,占比70%。
港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城市建设,高质高效完成了宜宾国际会展中心、凯翼汽车产业园、轨道交通产业园、四川轻化工大学一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新区新兴产业从无到有;先后完成沙坪互通立交改造、长江北路、挂弓山立交等50余条城市主次干道的新、改、扩建工作,全面完善新区路网;完成了竹文化公园、长江生态综合治理、白沙堰景观工程等景观工程建设;完成了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江中学、邻里中心等城市配套项目建设。公司共开展项目建设管理近900个,其中省市重点项目100余个,累计完成固定资产约400亿元,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约100亿元。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三)具备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学历要求:国内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报考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七)工作年限:报考者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八)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为准。(九)政治面貌: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4.有吸毒史的人员;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存在回避关系的;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或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7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19.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当日不算)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背景调查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背调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当日不算)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七)讨论决定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宜宾港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八)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九)录用公示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招聘企业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招聘企业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31-2400602(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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