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结束 【聘用制】宝兴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招3人,12月03日~12月09日报名)

招录编制:聘用制

招录地区:宝兴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3人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03日-12月09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雅安市宝兴县人民法院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名

公告详情如下:

宝兴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宝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3名,其中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2名。详细招聘岗位情况见本公告附件1《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日至2007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拟招聘单位的岗位;不得报考本人的父母、配偶在拟招聘单位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以及拟招聘单位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岗位选择。报考人员仔细查阅公告、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保持一致。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需扫描本公告附件2中的二维码下载《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word版,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彩色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字捺印后扫描PDF,连同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学位、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PDF扫描件,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电子档,一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bxfy380@163.com)报名。

3.资格审查。报考时间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25年12月10日18:00前将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

4.岗位调整。确认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降低比例至2:1。降低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25年12月11日18:00前选择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另行报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需于2025年12月15日18:00前登录所报名的邮箱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评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的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执行。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的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月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能测评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宝兴县融媒体中心、宝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宝兴县人民法院公众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拟招聘单位工作。2年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续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工资面议。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对一年内因人员变动出现空缺的岗位,招聘单位可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宝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宝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

4.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律由拟聘用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6.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宝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宝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0835)6823353

附件:1.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相关附件)

宝兴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2日

附件1: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2:宝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标签: 宝兴县人民法院 招聘公告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法院招聘 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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