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4〕50号)和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6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计划的通知(平人社发〔2025〕56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困难脱贫人口就业难,现面向全镇脱贫人口以及监测对象招聘2026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使用人员条件
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未退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由本人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二)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无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信息;
(四)每户安置不超过1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安置其他行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工作(如:林草部门开发的护林员等);
(五)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未超过3年;
(六)无严重失信。
二、开发使用时间
2026年1月至12月。
三、开发范围及岗位类别
鼓励乡镇在辖区各行政村开发保洁保绿、疫情防控、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工作的公益性岗位,在汛期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高发季节可开发地质灾害观测、抢险应急等工作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脱贫人口。
四、报名方式
可在所在村委会直接报名后由各村统一上报给镇社保中心,也可直接到镇社保中心报名,联系方式0816-8870103。
平武县大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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