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公开接收下属事业单位见习生的公告

为满足丹棱县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接收下属事业单位见习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接收单位

丹棱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审判辅助岗位。

接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接收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中文类、法学类、体育类(女生)专业优先。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接收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除本方案已明确的时间外,报名者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于报名时间的第一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报名

本次公开接收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上资料命名为个人姓名+手机号,打包报送至邮箱1012455785@qq.com)

(三)资格审查: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接收(包括已被接收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接收全过程。

面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主要测试应试者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等要素。

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接收手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为期12个月。

薪酬待遇

丹棱县人民法院按月向见习人员支付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眉山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接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接收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接收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接收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接收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接收资格,并按相关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丹棱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5090001

附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请扫描下方图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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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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