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关于2026年春期公开招聘“两自一包”
非在编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我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完全符合岗位条件的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择优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2.健康状况: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专业素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幼儿教师岗位条件
1.拥有较前沿的教育观、儿童观,具有较高的审美能力、环境创设能力,善于沟通表达,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年龄在18-45周岁(1981年1月20日至2008年1月20日期间出生)。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幼儿教师:含无幼儿试讲、才艺展示、综合答辩三项。
1.无幼儿试讲:自备一个集教活动,不限领域与年龄段,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才艺展示:内容积极向上,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所需道具请自备)
3.综合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应聘者作答。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设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下午14:30—17:30),地点在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德阳市太湖路8号附1号。
资料审核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幼儿教师岗位须携带自行打印并填写的《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两自一包”管理体制下非在编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学历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及获奖证书和教育教学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2026年1月26日下午14:30(14:15准时签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面试机会)
2.面试地点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德阳市太湖路8号附1号)。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拟聘人员,拟聘幼儿教师需办理《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费用自理。领取到《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将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参照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两自一包”管理体制下相应岗位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网络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合格参加面试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入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根据幼儿园安排需接受入职前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15082624067
孙老师 17713713708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幼儿园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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