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位于新都区军屯镇,处于新都、青白江、广汉、彭州两区两市交汇之地,是直属新都区教育局的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校占地10900平方米,建筑面积7372平方米,校园精致、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教育教学设施和功能室齐全。目前,学校有9个教学班,教职工40人。在上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学校以“和谐发展、追求卓越”为办学理念,培育“团结务实、勤学奋进”的校训精神,形成优良的“一训三风”体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和谐校园,利用激励机制,因材施教、科学管理,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成果丰硕。学校通过努力,先后获评“新都区校风示范校”“新都区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等多项荣誉,还被评为“四川省绿色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不得报考情形: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初中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校务公示栏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确定聘用单位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现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根据档案到达情况到新都区军屯中学校完成报到,同时拟聘人员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六)拟聘用人员与国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八、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三)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13540113405(吴老师)13881754512(丁老师)
(二)纪律监督电话
028-8397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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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报考须知
附件3: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命名格式务必为:学科+姓名+审查表)
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
2026年1月21日
附件1:2026年新都区军屯中学校公开招聘招聘×名编外聘用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军屯中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考须知.docx
附件3: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命名格式务必为:学科+姓名+审查表或教学辅助+姓名+审查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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