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苍溪县乡镇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乡镇供水公司)委托,苍溪县国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国培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等其他限制行为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6年3月9日(含3月9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县国培公司微信公众号、苍溪就业微信公众号、苍溪在线和县乡镇供水公司抖音号等平台上进行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国培公司办公室(东城就业创业街区)。联系电话:高女士,13981227675;王先生,1898123468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应聘人员本人手工填写的《报名表》,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现场备查),任职经历、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县国培公司和县乡镇供水公司按照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将发放笔试通知书,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笔试工作由县国培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在县国培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国培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资格审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若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达不到1:3时,则全部进入面试,视为有效比例。最终录用人数由招聘单位会同用工单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即如果进入面试总人数低于24人,录用人数可能不足8人,具体录用人数由招聘单位结合用工单位意见,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考场候考。逾期不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6)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试总成绩在县国培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面试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国培公司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加体检人员与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体检时间、体检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到应聘者本人,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公司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县国培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派遣使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符合派遣使用条件的,与县国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资格。
(二)拟派遣人员与县国培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县乡镇供水公司从事基层水厂管理员工作,在用工单位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符合岗位要求)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派遣使用。
(三)试用期满,用工单位将每月进行考核。若员工被认定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认定标准:连续两个月无法完成月度工作清单内容,月度工作绩效考评在90分及以下,或经用工单位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无记名测评,半数以上认为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用工单位将安排培训或调整岗位,不接受培训或岗位调整的,视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报考者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本次招聘过程中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及面试培训班,不提供任何教材,请应聘者注意识别,谨防受骗。
(五)特别提示:派遣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统一管理,需亲自动手承担管道、设备的维修与安装等实操工作,需要在夜间和节假日进行值班值守等,不具备吃苦耐劳精神与岗位履职能力的人员,建议不予报考。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公告》由县国培公司负责解释。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三)苍溪县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中心纪委监督电话:(0839)2385612
附件1: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用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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