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合同制】平武县2026年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公告(招10人,03月25日~03月31日报名)

招录编制:合同制

招录地区:平武县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10人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25日-03月31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创新乡村人才培育机制,激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乡村振兴一线实践锻炼,根据《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在绵阳”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绵人社发〔2025〕5号)、《关于印发〈平武县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发〔2025〕19号)要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振兴专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募乡村振兴专岗人员10名,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于2027年9月30日止。岗位设在绵阳市平武县2025乡村振兴专岗空缺乡镇。若2025年10月招募的乡村振兴专岗出现空缺,可从本次参考的考生中递补。

二、招募对象

离校5年内目前处于未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平武县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当场退回),到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34号)207室进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募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综合测试相关事宜。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方式为面试或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政治理论素养、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及沟通能力等。

当报名人数小于等于10人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打分排名,面试总分为100分,多名评委评分,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测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名。

当报名人数大于10人时,进行笔试,笔试采取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多名评委评分,取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测试成绩,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取足名额。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名。上述因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排名的,则对该并列成绩报考者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综合测试的报考者应于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迟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协议签订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募对象,拟招募对象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乡镇。

2.对拟招募对象在平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协议,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后与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协议。

(五)递补

若因各种原因出现空额,如招募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与乡镇签订服务协议或自愿放弃的考生不在递补范围之内,本次招募考试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在递补范围之内。

五、岗位待遇

购买五险,按2800元/月/人发放生活补贴(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

六、管理与考核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服务期内,由服务所在乡镇对招募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招募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交办任务,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收到通知的,责任自负。

3.本招募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16-8825509

附件:平武县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报名表

附件:平武县乡村振兴专岗人员招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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