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一《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被原单位开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日至3月27日。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医医院行政楼(第三住院楼背后)5楼人力资源科。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
三、报名资料
1.《广元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二。
2.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规培合格证(应届生提供在培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如在职人员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考试,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科负责材料审查,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实施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或伪造相关资料,一经审查发现,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
1.原则上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报名情况也可只采取面试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部分岗位必要时增加技能考核或试岗考核。
2.本次招聘分批次实施。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核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同时须进行心理测试。所有体检费用自理。
七、待遇
1.按医院同类岗位同工同酬标准执行,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纪律监督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医院纪委:0839—3226676。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人力资源科,电话:0839—3286029, 联系人:张老师、吴老师。
附件一 :附件1:公开招聘一览表.docx
附件二:附件2:广元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元市中医医院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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