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审判事业需要,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院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6名,其中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2名,聘用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法律、财会、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等专业,或有法律、财会、新媒体等从业经历,有较强文字功底的优先。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30日
2.线上报名: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026年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签字捺印)、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无犯罪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996833793@qq.com。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速录技能(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50%。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免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岗位能力水平测试结束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
(2)排名。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排名。
(3)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面试。
(4)进入面试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未达到面试比例,笔试符合条件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本次面试不再递补。
(三)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公布方式: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管理
我院对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督察室)负责统一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月发放工资。工作能力出众,可择优选升,提高薪酬待遇。
(二)除工资外,按考核结果发放季度、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出差补贴等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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