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乐山市2026年“千名硕博进嘉州”事业单位招才引智活动安排,我区将赴武汉开展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和学位,并完全符合《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对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5月6日下午17:30前主动联系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提供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选择一种报名方式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一)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时间、邮箱:网络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中午12: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超时到达的报名无效。

网络报名邮箱为swqrsj2025911@163.com,请选择网络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

2.网络资格初审: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7:00,审查单位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网络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提示: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5月中旬,地点在乐山市沙湾区,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中午12:00。

2.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大学卓尔体育馆副馆。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提供材料:《报名信息表》2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彩打,或打印后粘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

(2)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读院系、专业等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提示:现场报名人员须在2026年4月26日上午11前登录以下链接:https://v.wjx.cn/vm/PSaQtYc.aspx#,并按要求填写进校信息,报名当天持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配合保卫安检入校。若未按上述要求导致无法进入校园参加本次考核招聘报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核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的,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增加综合初评环节;未超过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综合初评

综合初评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026年5月中下旬,地点在乐山市,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初评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综合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开展了综合初评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综合初评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综合初评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最终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6年5月中下旬,地点在乐山市,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面试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即考核最终成绩。

考核最终成绩及排名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参照执行。其中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本环节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环节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进入公示及后续环节。

本环节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备案(核准)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流(调)动。

受聘人员符合乐山市沙湾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安家补助、岗位津贴等。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433775(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十、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请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电话

1.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33-3432456(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33-3669526(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3.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4.承诺书模版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 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 :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 : 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赴武汉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 : 承诺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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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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