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岗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
(三)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大专以上文凭。
(二)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5月11日至2008年5月1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同等情况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持有A类驾驶证人员优先。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六)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18:00。
3.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请将填写好的《马边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word版本(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交到马边法院501办公室。
4.资格审查:由招聘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考试当天现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26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
②地点:马边法院五楼会议室。
③内容:速录。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
③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说明:
应聘考生是法律专业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C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A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持有A类驾驶证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三)公布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排名规则: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法院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招聘法院党组同意后签订1年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1年合同期满后,可择优续聘。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管理与待遇
(一)正式聘用期内月工资,按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核定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法院公开招聘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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