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如相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请于五个工作日内(8月17日-8月23日)通过信函、电话、面谈等方式以真实姓名向医院纪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17380225321。体检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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