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屏山县残疾人专门协会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我县决定使用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残疾人专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条件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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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残联现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专学历及以上;
为屏山县“城镇户籍人员”或屏山县“城镇常住人员”;(城镇常住人员指在常住地居住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以下人员: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
(2)已进行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的人员;
(3)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轻度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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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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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者请将简历发送到邮箱:453662902@qq.com
咨询电话:0831-57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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