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4〕17号)相关规定,经文昌镇人民政府等17家用人单位申请,2026年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39个,用于安置我县无法实现市场化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请有岗位意向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5年12月28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向用人单位提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岗位信息及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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