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就业见习工作要求,积极通过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岗位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现根据工作需要,面相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岗位名称
办案辅助人员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专业要求
专业不限,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288号自流井区人民政府负一楼110办公室,咨询电话:0813--8658986,联系人:余老师。
3.报名材料:
(1)自贡市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可现场填写);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查看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相片1张;
(5)如以失业青年身份报名,需提供《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复印件(可在报名前到户籍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二)面试
根据初审资格合格人员将全部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
根据面试结果,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录用人员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具体期限可现场协商确定。
六、见习待遇
根据相关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目前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附件:
自贡市自流井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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