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通江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的公告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残疾人、长期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布通江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条件

(一)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

二、用工形式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通江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申请表》(附件2)于2026年3月31日前向用人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

咨询电话:0827-7212580

附件:1.附件1:通江县2026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xlsx

2.附件2:通江县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申请表.xls

通江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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